我還記得我第一次看到暮光之城的小說封底,立即噗嗤一聲笑出來:
「有三件事我很確定:
第一、愛德華是吸血鬼
第二、出於天性,他渴望喝我的血
第三、我無可救藥地愛上他了......」
拜託,有沒有這麼老套的羅曼史!
但是彼時市場炒得正火熱,獲獎無數:「紐約時報評主編精選」評選該作為年度最佳小說之一,同時也入選了美國圖書館協會「十大青少年優良讀物」,作者Stephenie Meyer更被譽為「2005年最佳作家新秀」。不僅得獎,而且銷量也驚人,什麼是名利雙收,這就是了。
我還記得我第一次看到暮光之城的小說封底,立即噗嗤一聲笑出來:
「有三件事我很確定:
第一、愛德華是吸血鬼
第二、出於天性,他渴望喝我的血
第三、我無可救藥地愛上他了......」
拜託,有沒有這麼老套的羅曼史!
但是彼時市場炒得正火熱,獲獎無數:「紐約時報評主編精選」評選該作為年度最佳小說之一,同時也入選了美國圖書館協會「十大青少年優良讀物」,作者Stephenie Meyer更被譽為「2005年最佳作家新秀」。不僅得獎,而且銷量也驚人,什麼是名利雙收,這就是了。
到家把束得緊緊的頭髮解開,吃完晚餐喝杯紅酒,配著書窩在沙發上讀。
忙完一整日後,整個人方才鬆懈下來。
今晚喝的酒是便宜的西班牙蘇維翁,因為放了多日沒喝完,雖然有用wine pump還是酸得一塌糊塗,喝了兩口重新抽完氣放回冰箱,只能做菜不能獨飲啦。看是看不出來的,仍然香馥,但嗅得出來,一入口亦知。
像是今晚這本「少年不愁」,老好亦舒的第226本著作。226本,所謂「著作等身」也差不多是這樣了。排成一疊說不定還比她身量高呢。寫了這麼久,有點像是集郵,或是愛已成習慣,並不真正在乎內容是什麼,仍然會得帶回家。
圖片來自博客來
會在沒有仔細翻閱前就下手這本書,是因為elish這篇爆笑活潑的書評,封底又有奧斯卡+金球獎的編劇改編成HBO影集,書本又登上紐約時報暢銷排行榜,種種元素加起來應該=一本好看的小說…。

(圖片來源:博客來)
事實證明我是大錯特錯!也證明封面有可愛酒瓶的書不見得可愛!
在書店看到這本書,翻了幾頁覺得文筆通順,所以就帶回家拜讀了。
對于美人的印象還停留在她的「新聞哇挖挖」、補習界名師出身,最佩服她的事蹟,是她能放下如日中天的事業,和全家人到國外遊歷近一年的魄力與捨得。要能做到「捨得」這兩個字,知易行難。
像泰戈爾寫過的:「美就圍繞我身邊,但一盞小蠟燭遮蔽了它。因為燭光,月光就進不來了。」我們常常因為捨不得燭光的小美,而放棄了擁有更多更重要的事。

就像重新經歷一次青春期的尷尬和渴望,讀著Curtis Sittenfeld的「我在貴族學校的日子」。
新書一堆大部頭的書,很明顯從「達文西密碼」之後沿伸出的相似類型,這對作者不公平,但就會因為煩膩自動跳過,最近看過較清新的小品當數「綿羊偵探社」,最感人則是出版很久的「燦爛千陽」,最觸動我的則是這本「我在貴族學校的日子」。

(圖片來源:博客來)
開心的時候讀悲傷的詩,悲傷的時候讀開心的詩,如果詩充滿了撲朔迷離的字句,那麼有很多可能:不開心但是要假裝開心,開心時要壓抑假裝不開心,或是,其實連寫詩的人都不懂自己開不開心,太交纏的情緒。看的人也絞盡腦汁,忘記原來究竟的問題。
最近入手的是夏宇的「粉紅色噪音」。
所有被支解的文字重新縫補起來,整本書沒有用到紙張,都是透明的材質,像是投影片那種,嵌著粉紅色和黑色的文字。閱讀時要墊一張明信片才看得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