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片來源:某年某月上網隨手抓圖,忘記了…)
在書店翻完「127小時」這本書,我一向膽小,別說看電影了,甚至也不敢細看小說,快速跳頁讀片段罷了。
原著是真人真事寫成回憶錄的小說,大意是說登山高手Aaron Ralston獨自一人,在峽谷中攀岩時遭遇意外,他右手被巨石壓住,受困127小時的過程。看過電影預告非常精采,雖然是獨角戲,但節奏及配樂都很明快。小說文筆也生動,生動到讓人感受到毒陽烈烈,卡在夾縫中暈眩的絕望。
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辦?
(以下有雷)
所謂意外,意料之外,在發生之前,我們會在書上、電影、朋友的朋友交談中,看過、聽過,直到這件事發生在你身上時,正常人都會不敢置信:WHY ME?!
突如其來地,就被困在進退無路的夾縫中,一開始,會覺得這一切是假的,很快有人、有某件事,會讓你脫離這樣的處境,接下來會祈禱這一切只是幻覺、再然後,你會懷念從前正常的日子,發覺那是多麼的珍貴。
然後,不可避免的,你要面對現實。
選項1。放棄,等死。這是最快的一條路,很輕鬆,你甚至可以欺騙自己會有奇蹟,繼續等待它,等待也許神明或上帝會大發慈悲,突然飛來某架直升機或者天降甘霖、巨石鬆動。Ralston也等過,即使他的理智告訴自己不可能,他的心底仍然有這樣的期待,直到時間和身體警訊告訴他事實:除了你自己,沒有人會來救你。
選項2。努力活下去,盡一切可能想辦法。為了活下去,你願意付出什麼樣的代價?
極度缺水的狀況下,Ralston喝下自己的尿;他為了能活下去,試圖用小刀鋸掉右手,失敗之後,他仍不放棄,最後,他想出辦法。
他直接折斷了,自己的右臂。
看到這段文字,即使在書店,眼淚還是無法自制的湧了上來。
那是多痛、多可怕、又需要多大意志力與決心的一件事;那是你打算與之共存,直至死亡的自己的一部份;失去一條手,就算活下去,你也不再完整,永遠有一部份的遺憾。
怎麼捨得?!又怎麼能自己動手,一邊痛到極限,一邊堅持折斷血肉相連的一部份。
但是他做了,他親手折斷自己的一條手臂,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,於是活下來,離開困住他的峽谷,回到家人的身旁,娶妻生子,巡迴各地演講,繼續生活。
被逼到末路,你可以選擇輕鬆去死,或者艱難地求生存,也許你身邊仍然有愛你的人幫你,或者沒有,但只有你自己,才是那個必需付出切身之痛、做決定的人。
是的,一直,都只有你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