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還記得我第一次看到暮光之城的小說封底,立即噗嗤一聲笑出來:
「有三件事我很確定:
第一、愛德華是吸血鬼
第二、出於天性,他渴望喝我的血
第三、我無可救藥地愛上他了......」
拜託,有沒有這麼老套的羅曼史!
但是彼時市場炒得正火熱,獲獎無數:「紐約時報評主編精選」評選該作為年度最佳小說之一,同時也入選了美國圖書館協會「十大青少年優良讀物」,作者Stephenie Meyer更被譽為「2005年最佳作家新秀」。不僅得獎,而且銷量也驚人,什麼是名利雙收,這就是了。
出於好奇心,從第一集開始看,後來陸續看到完結篇,這本厚到可以拿來砸人的「破曉」。
我必須很誠實的說,名家書評以及銷量,都不代表一本書真正在你心目中的價值,閱讀這件事是非常主觀,甚至於某部份是很私密的,聯結到過往的經驗/個性/價值觀/喜好,簡單來說,在作者與讀者之間翻譯的那個gap在作品完成後就存在了,而文字迷人之處,也在於這種過程之後衍生出的個人感受。
閱讀就像飲食一樣,有用來督促自己進步,或是很增加思考寬度/視野的書,像正餐;另外一些時候我們會吃一些可口卻不去思考營養價值的薯條零食,像小說漫畫,並沒有一定的好或壞,硬要說的話飲食均衡就好。
個人覺得史蒂芬妮.梅爾最厲害之處,是可以把把一些俗濫到不行的情節寫得很用心,很認真,落落長的文字是可以一氣呵成看完那種,有舖陳出情節的氛圍。真正讓我驚訝,或者說很妙的地方是,儘管有些情感橋段的確了無新意,但還是會覺得好看。如果要不動腦筋,放空一下自己的思緒到脫離現實的世界,這本書是好選擇。
那麼,要怎麼形容這本書,整個套書的結尾呢?
前幾本的角色表現都很不得我的歡心,大概唯一比較喜歡點的反而是有預知能力的女配角,倒是寫到結尾有改善,男女主角加上狼人第三者的想法行為都乾脆俐落許多,不再一直追著自己尾巴轉圈圈。親熱戲花了大篇幅描寫,雖然仍比一般外國羅曼史普級許多,但仍頗讓我意外,因記得作者是天主教徒,所以婚後可描寫的尺度就會大開?是這樣嗎?
身為一本小說,個人認為絕對沒有非看不可的價值,但身為一系列暢銷書系的完結篇,掛上「THE END」的光環,還是讓我打包回家了,這算是另一種被制約吧!

真的 閱讀的享受還是在於個人對這本書的感受 妳讓我很喜愛妳的網誌
沒錯~閱讀是因為私密所以才有趣。